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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借阅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借阅证管理,维护读者权益,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丢失,制定本借阅证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办理
    1、新生及我院教职员工: 办理、挂失、补办统一到财务处“一卡通”中心进行办理。
    2、非新生办理借阅证: 办理、挂失、补办到图书馆二楼综合服务台进行办理。
二、借阅证的使用
    1、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证或“一卡通”是读者进入本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阅证或“一卡通”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离校前应还清借书,将借阅证交回图书馆。
    3.借阅证或“一卡通”实行“借”、“阅”合一。进阅览室或进书库选书应主动交验借阅证。
    4、借阅证或“一卡通”遗失后,应及时到相应单位说明原因,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概由本人负责。
    5、第一次补办借阅证需交纳补证费,如再有遗失,补证费递增计算。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综合服务台,补证费不退。如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给予10元处罚。读者等待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和所在单位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各阅览室。
三、挂失及补证
    1、读者丢失借阅证或“一卡通”应立即到图书馆二楼或 “一卡通”中心挂失。
    2、挂失请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工作证)。
    3、挂失前所有借出的图书,概由原持证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4、借阅证或“一卡通”挂失后,可到图书馆二楼或 “一卡通”中心办理(第一次补证费5元,第二次 10元,以后依次递加)。
四、退证手续
    1、本院读者因毕业、转学、休学、退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本院的,都必须按规定到图书馆或 “一卡通”中心办理退证手续。
    2、读者在办理完还书、遗失赔偿等规定手续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2005、2006级学生在图书馆出具证明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学生借阅证如遗失将不予退还押金。
    3、毕业生应在图书馆规定的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集体办理退证手续。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图书馆关于院内非工作人员办理借阅证的规定

为丰富我院院内非工作人员的文化氛围,提高综合素质,图书馆对院内非工作人员办理借阅证:
第一条  对象
    院内非工作人员,包括经营工商户本人、保洁公司员工。
第二条  方法
    1、个人申请书。
    2、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保洁工须附保洁公司证明)。
    3、到总务处审查,经签字盖章后由总务处遵照教职工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4、到财务处交15元注册办证费,100元押金。
    5、由总务处到图书馆办理。
第三条  借阅规则
    1、借阅证在本馆各借书处通用,读者凭证每次可借阅图书1册,借期一个月,每次借书归还后方可
    再借。
    2、读者借书逾期又未办理续借手续,将收取每天0.1元超期延误费。超期一年不还书者,借书证作
    废,押金抵充所借图书,不再退还。
    3、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补办手续,否则发生问题由本人负责。
    4、读者退证时,押金全额退还,注册费不退。读者退证应持借书证先到图书馆注销、持图书馆证
    明和押金单据到财务处办理手续。凡押金单据丢失者,需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回押金。
第四条  附则
    图书污损、丢失依据《郑州交通职业学院书刊保护条例》执行。

图书馆验证管理制度

     为了维持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图书馆的管理。本馆实行验证进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馆的读者,一律凭本馆所发的借阅证验证进馆。验证时,请将图书证上贴有条形码的一面向上
    放在入口处验证机上的激光扫描仪处,听到轻轻“嘟”的一声,即可进入。
二、确实忘记随身携带图书证的读者,可凭能证明本校人员身份证件(如工作证、教师证)经管理人
    员人工验证放行。
三、本馆工作人员与读者一视同仁,不得从出口通道进馆。
四、由校领导或各部门领导带队参观的贵宾, 请事先通知本馆办公室或与本馆办公室联系后由图书馆
    工作人员迎进(可从出口通道进馆)。

关于退还借阅证押金的规定

一、退还押金时间
    1、本校各类非计划内学生(包括自考生、成教生)的借阅证押金一律到离校时退还。
    2、本校各类计划内学生(包括统招生、预科生)的借阅证押金一律到毕业离校时退还。
二、具体退款办法
    学生持有效借阅证到图书馆综合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退还押金。
三、退还押金凭据
    1、借阅证(教工借阅证如有遗失须交纳5元工本费;学生借阅证如遗失将不予退还押金)。
    2、保存完好、没有涂改的押金收据。


最後更新日期: 2008-09-22